发布时间:2022-06 浏览:1278
前言:依据《抗震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
第十六条 建筑工程根据使用功能以及在抗震救灾中的作用等因素,分为特殊设防类、重点设防类、标准设防类和适度设防类。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应急指挥中心、应急避难场所、广播电视等建筑,应当按照不低于重点设防类的要求采取抗震设防措施。
位于高烈度设防地区、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新建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应急指挥中心、应急避难场所、广播电视等建筑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用隔震减震等技术,保证发生本区域设防地震时能够满足正常使用要求。
对于以上8类建筑要求:
1 按照重点设防类采取抗震设防措施;
2 保证发生设防地震时能够满足正常使用要求;
3 应采取隔震减震等技术。
对于第1、3个要求,大家很容易理解,但对于第2个要求,各地执行理解不尽相同,特别是对于采用减震结构(因为隔震可以参考《隔标》进行设计;但对于采用减震设计目前还没有合适的国家或行业标准可以参考,当然我以前也谈过有些地方标准给出了相关要求。如上海就不错。
经过近几年实践应用中出现的一些疑问,编制组编制了《基于保持建筑正常使用功能的抗震技术导则》2022.3月已经送审。
此导则基本明确了隔震减震的相关设计要求。
一 首先根据这8类重点设防类建筑的重要性,将其进一步细分为两类(我认为很有必要区分)
解读: I类建筑的使用功能,地震时建筑损坏将产生严重次生灾害或严重影响震后救灾,因此I类建筑的性能目标高于II类建筑。
其中,医院主要建筑包括医技楼、急诊中心、门诊楼等严重影响震后医疗功能的建筑;
医院附属用房包括病房楼、食堂等建筑;学校建筑包括教学楼、食堂、宿舍及体育馆等人员密集建筑。
二 I类 II类建筑性能目标(是有所区分的)
解读:
1 I类与II类性能目标稍有区别
如对结构构件:
设防地震下:
I 类是 “完好或基本完好”
II 类是 “基本完好或轻微损坏”
罕遇地震下:
I 类是“简单修理可继续使用,
II 类是 “适度修理可继续使用”
三:设防地震构件承载力计算
1 关键构件承载力设计问题
【解读理解】 本条要求“关键构件”承载力按中震弹性设计
“关键构件”:是指构件失效可能引起结构的连续破坏或危及生命安全的严重破坏,可由结构工程师根据工程情况分析确定
比如:关键构件为隔震层支墩、支柱及相连构件,底部加强部位的重要竖向构件、水平转换构件及与其相连竖向支承构件等。
2 普通竖向混凝土构件及重要水平混凝土构件承载力计算问题
【解读理解】 普通竖向混凝土构件及重要水平构件:
1 受剪“中震弹性”设计;
2 抗弯“中震不屈”设计
注意这里的中震不屈:材料取标准值,地震作用考虑相关调整系数
1)普通竖向构件是指关键构件之外的竖向构件;
2)重要水平构件是指关键构件之外不宜提早屈服的水平构件
比如:承受较大集中荷载的框架梁、抗震强连梁(加强部位)、承受竖向地震的悬臂梁、以及消能减震结构中消能子结构的框架梁等。
3 普通水平混凝土构件承载力设计问题
【解读理解】 对于普通水平混凝土构件抗剪、抗弯均可按中震不屈控制 ;
注意:1 这里中震不屈 材料采用标准值,且对于梁支座还可提高25%(超强系数)
2 不考虑各种调整系数(不考虑抗震等级)
普通水平构件:一般框架梁、抗震强连梁等
4 设防地震基础设计问题
【解读理解】
对于基础设防地震抗剪弹性设计,抗弯按中震不屈设计
注意:这里中震不屈,是考虑抗震等级调整的
四 设防地震层间位移角规定
【阅读理解】
1 II类建筑层间位移角比《隔标》有所放松,如框结构 《隔标》1/400 本导致1/300, 钢结构《隔标》1/250 本导则1/200……..
五 楼面水平加速度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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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理解】 地震时正常使用建筑的最大楼面水平加速度限值为客观值,基于国内多次地震的地震烈度划分标准,0.1g:地震烈度VII度标准,人皆惊惶从室内逃出,驾驶汽车的人也有感觉,轻家具移动,书物用具掉落;0.2g:地震烈度VⅢ度标准,人感到走路困难,家具移动,部分翻倒。进一步结合中国地震局工程力学研究所对医疗建筑及设备的试验结果,楼面加速度为0.20g基本能保证建筑内设备和药品柜,以及内部药品的安全,因此规定I类建筑设防地震时最大楼面水平加速度限值为0.20g。根据抗震性能良好的常用附属机电设备抗震能力,规定II类建筑设防地震时最大楼面水平加速度限值为0.35g。
六 结构抗震措施
1 对于隔震建筑
【注意】 现抗规并没有给出“设防地震”相关抗震措施的相关规定
2 对于减震结构规定
【阅读理解】
【注意】 本次给出消能减震可以适当降低抗震构造措施。。。
即罕遇地震下层间位移角小于本导则规定的50%时,可以降1度.
如:II类建筑导则是1/100 如果实际是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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